12部电影涉诈骗案 网辩:郭富城舒淇等主演该不该担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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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兰州讯)娱乐圈开年的第一起诈骗案发生了,据说郭富城、舒淇等人主演的12部电影都涉及。骗子承诺高额回报隐瞒风险近日,兰州市人民检察院、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,征集一起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。兰州警方称,涉案团伙精心设计编排话术,从而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“收益份额”实施诈骗。根据公安机关的案情披露,这一诈骗案件与其他诈骗案在本质上是相同的,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,通过操纵被害者的认知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。与其他诈骗案件不同的是,这起诈骗案的团伙用了“投资拍电影”看似光鲜亮丽的噱头,并且承诺会有高额回报,并隐瞒了项目的相关风险,诱导投资人掏钱。据知,这起诈骗案的受害人遍布全国,似乎很多人被娱乐圈、大明星的光环所迷惑。加上电影市场中动辄上亿元人民币的票房喜报,也让普通人有一种只要投资了就一定会有回报的错觉。很多受害者据说都听信了所谓“投资老师”、“影视项目经理”的话,投入大量金钱,结果亏得血本无归。据兰州警方发布的公告,这次涉案影视传媒公司共4家,涉及电影共12部,包括《梵高计划》《孙悟空之噬天魔猴》《麦路人》《怒海营救》《诗人》《玩命营救》《欧巴,你好帅》《痞子爱人》《钱在囧途》《上海上海》《鲁班地宫》和《全心爱你》(更名为《拳头妈妈》或《出拳吧妈妈》),其中有五部电影已经上映,七部电影则还未上映。这些电影不乏大咖主演,比如2020年已经上映的《麦路人》是由郭富城、杨千嬅主演,暂未上映的《痞子爱人》是舒淇、周一围主演,《诗人》的主演是宋佳和朱亚文。骗子通过针对性方式诈骗官方也晒出了好几个受害人的证词,他们被骗的方式有所不同,看得出诈骗者通过很针对性的方式来骗受害人上钩,例如有的是通过股票群进一步引人上钩,也有的是许以重利来吸引眼球。据了解,诈骗者并不是单靠话术诈骗,他们竟然能拿出跟电影公司联合发行的证明,让不少受害人相信其真实性。随着事件不断发酵,网民针对参演涉案电影的大咖明星的评论,形成了两极分化。有人认为参演明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,毕竟他们当中有些人演技不怎么样,却收高片酬,如果电影涉及到诈骗,那跟明星的高收入就有很大关系。此外,很多人都是因为电影中明星阵容强大才选择投资,所以有人觉得这件事明星们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。但也有人认为让明星担责太过牵强,因为诈骗者并不是明星本人,明星们只是被用来宣传和炒作的噱头,甚至可能并不知情,也不可能在接戏时去考察出品方的人品。有人指出,涉及诈骗电影之一的《怒海营救》已经宣布定档,片中主演郭富城在事情发酵后似乎也没有理会这些争议,继续在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宣传自己的新片,事件后续还得看舆论走势如何。怎么判断明星该承担责任有律师分析,明星作为电影的参演者,是否应该对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,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需要考虑多个因素。首先,要明确的是,明星在电影制作中的角色通常是演员,他们的职责是表演,而不是负责电影的商务和财务运营。然而,如果明星不仅是演员,还参与了电影的制作、推广或决策等,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地参与了诈骗行为,则需要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其次,需要考虑明星是否事先知晓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。如果明星知道这一情况,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向相关机构报告,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。如果明星对这一情况一无所知,或者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了解情况并确认电影的合法性,那么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此外,律师还称如果明星因为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的影响,名誉受损,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例如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方的责任、也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、还可以通过公开声明减少负面影响。话说回来,近年来关于电影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,电影市场骗局已经不是秘闻了,之前多部电影都曾经卷入其中,比如《流浪地球》《独行月球》等这些票房绝佳的影片,其中参与《流》诈骗的罪犯已经被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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